泱泱成均,在江之滨;启真育贤,巍矗鄂南。湖北科技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、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“优秀”高校、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、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、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。学校坐落在湖北省咸宁市,现有温泉、咸安两个校区。

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方针、政策,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,按照“资源最大限度集约利用,体制最大限度协调运行”的总体要求,强化发展和服务理念,明晰职能、理顺关系、增强活力,构建科学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,为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。

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“学生为本、学者为先、依法治校、立德树人”的办学理念,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培养具有社会责任、人文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,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,开展留学生教育。

学校坚持以国家科技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,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动力,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,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,坚持人文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同步推进,在项目建设、平台建设、队伍建设、科研经费投入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,科技综合实力不断提升。

学校通过实施优质生源质量工程、创新招生选拔方式、优化生源结构、加强招生宣传等形式,不断提高生源质量。学校积极构建精准服务、精准指导、精准帮扶、精准管理的就业工作体系,毕业生就业率连创新高。学校集聚校内外创业教育资源,系统建立“全链条式”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。

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,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,形成了良好的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培育了“弘德、博学、敏行、敢先”的大学精神。学校不断加强校园精神文化、制度文化、行为文化和环境文化建设,实现了对广大师生思想观念、精神风貌、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的启迪感化和熏陶塑造。

社会服务一直是学校良好的传统延承和鲜明的办学特色,也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重要抓手和战略举措。近年来,学校不断加大为国家、区域和行业发展服务的力度,明确了社会服务理念、战略布局和工作思路,不断探索与地方合作的体制机制改革,形成全方位的社会服务新体系。

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,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,将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、制作、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开,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。

湖科公告

关于征集实物档案和历史档案的通知

作者:  来源:本站原创  时间:2022.10.17   浏览次数:

 

校内各单位、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
为更加真实、全面记录学校85年办学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,增强师生爱校情怀,发挥校史育人功能,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,现面向全体师生、离退休老同志、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实物档案和历史档案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1937年建校至今的历史沿革中各个时期形成的实物档案和历史档案。

二、征集内容

1.具有历史价值的文书资料类:

1)学校历任党政领导、教授的信函、手稿、讲稿等;

2)学校各时期的教材(讲义)、教案(手稿)、教学大纲、学生作业等;

3)学校各时期建设、发展的文件、笔记、文稿、信函等;

4)学校各时期印发的刊物、画册、简报、宣传资料等;

5)学校教职工著作(含油印、刻印本),各类学术活动材料;

6)学校各时期招生简章、招生计划表、培训计划等;

7)各时期有关学校、师生、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。

2.具有历史价值的证件证书类:

1)学校历任党政领导、教职工的任命书、聘任书、任职资格证等;

2)学校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各类活动等方面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章、锦旗、证书等;

3)学校各时期的师生证件,包括录取通知书、学生证、工作证、毕业证、结业证、派遣证、聘书等。

3.具有历史价值的图片、影音类:

1)学校各时期教学、科研、实习、实践活动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
2)学校各时期校园建筑、风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
3)学校各时期学术活动、社会活动、重要比赛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
4)学校各时期对外交流活动、合作办学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
5)学校各时期党代会、教代会、团代会、学代会及社团、文体活动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

6)学校历任领导、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、音频视频;

7)上级领导、知名人士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讲演的照片、音频视频。

4.实物类:

1)涉及学校历史的牌匾、碑刻、拓片及文字说明;

2)学校及教职工在公务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、纪念品和校友赠品等;

3)市(地厅)级以上领导、知名人士、杰出校友的题词、手稿、信函、批示等;

4)学校各时期的徽章、印章、校训、校服、纪念章、票证,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;

5)历届毕业生、培训学员的毕(结)业合影、纪念册、师生赠言等;

6)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家具、实验仪器、教具、生活与文体用品等“老物件”;

7)教职工和学生的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谱、模型、工艺品等;

8)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填补空白性的成果实物样品、图纸、微缩模型等;

9)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的手稿和信函、笔记、著作、证书、奖品、照片、底片等;

10)其他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资料和实物。

5.校友类:

1)校友履历表、回忆录、联谊活动场景等;

2)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、学者、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、企业家的照片、实物、书刊以及影像资料等;

3)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)形成的聘书、证书、奖章、奖状、奖牌、代表证、纪念品、通知、著作、专利证书等文档、实物以及相应的照片、影像资料等;

4)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,如: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谱、模型、工艺等。

6.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1.集中征集时间:202210- 20236月。

2.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人员、广大校友、社会各界捐赠史料。

四、征集方式

1.接受捐赠。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学校校史资料、实物捐赠给学校者,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。

2.代管、复制。对特别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本人有保存意愿的,学校可代为保管,或由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加工后将原件安全返还本人。

3.借展。经双方友好协商,在不改变照片、物件所有权的基础上,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照片、物件进行有期限的借用、展览。

4.购买。学校形成的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档案,档案馆代表学校以购买的方式收藏该档案。

五、征集说明

1.提供资料或实物时请附准确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的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现从事职业等。

2.学校或各部门、单位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,请提供给校史馆永久保存。

3.学校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。

六、征集联系方式

地址: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湖北科技学院档案馆。

邮编:437100

联系人:档案馆办公室主任余丹

联系电话:0715-826054815027365151 

邮箱:994220226@qq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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