泱泱成均,在江之滨;启真育贤,巍矗鄂南。湖北科技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、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“优秀”高校、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、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、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。学校坐落在湖北省咸宁市,现有温泉、咸安两个校区。

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方针、政策,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,按照“资源最大限度集约利用,体制最大限度协调运行”的总体要求,强化发展和服务理念,明晰职能、理顺关系、增强活力,构建科学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,为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。

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“学生为本、学者为先、依法治校、立德树人”的办学理念,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培养具有社会责任、人文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,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,开展留学生教育。

学校坚持以国家科技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,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动力,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,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,坚持人文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同步推进,在项目建设、平台建设、队伍建设、科研经费投入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,科技综合实力不断提升。

学校通过实施优质生源质量工程、创新招生选拔方式、优化生源结构、加强招生宣传等形式,不断提高生源质量。学校积极构建精准服务、精准指导、精准帮扶、精准管理的就业工作体系,毕业生就业率连创新高。学校集聚校内外创业教育资源,系统建立“全链条式”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。

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,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,形成了良好的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培育了“弘德、博学、敏行、敢先”的大学精神。学校不断加强校园精神文化、制度文化、行为文化和环境文化建设,实现了对广大师生思想观念、精神风貌、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的启迪感化和熏陶塑造。

社会服务一直是学校良好的传统延承和鲜明的办学特色,也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重要抓手和战略举措。近年来,学校不断加大为国家、区域和行业发展服务的力度,明确了社会服务理念、战略布局和工作思路,不断探索与地方合作的体制机制改革,形成全方位的社会服务新体系。

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,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,将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、制作、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开,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。

社会服务

  • 校地共建

    学校是湖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,一直秉承立足地方、融入地方、服务地方的理念,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,坚持面向地方需求开放办学,先后与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河南、江西等100多个地方政府或相关单位签订了区域或专项合作协议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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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校企合作

    学校以行业产业企业需求为导向,积极联合各类企业广泛建立高层次应用型研发平台,与全国各地50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项目,授权专利1100余个,深入实施“百名青年教师下企业、百名企业高管上讲堂”工程,形成了校企“平台共建、人才共用、信息互通、成果共享”的合作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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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教育培训

    学校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、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机构,承担“国培计划”“省培计划”等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。学校面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,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训、教育集团教师培训、机关管理干部培训等多种社会培训业务,项目特色与品牌效应日益显现,产生良好反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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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成果转化

   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,全力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一系列专业化服务,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,规定研发团队成果转化获得收益最高可以得到95%,最低得到70%,有效调动了研发团队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,加速了师生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,使科研成果真正服务于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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